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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交警:多措并举《条例》落实落细
稿源:天津日报 发布日期:2019-06-05 13:41:00 分享到:
 
 

  日前,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将闯红灯、跨护栏、鸣喇叭、不礼让行人等9项交通违法行为列入治理内容,为推动天津文明交通新风形成提供法律“硬支撑”。

  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市公安交管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,组织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担当、做足准备、借势发力,迅速掀起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热潮。在大家共同努力下,交通参与者主动遵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,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、行人遵法率达到89.3%和89.1%,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也呈现大幅下降趋势。

  周密安排、精心筹备──《条例》实施前,市公安交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贯彻工作,结合“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”,组织专家团队对《条例》中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逐条进行细化分解,明确处罚依据和标准,规范警力配置、证据采集、违法处罚等执法流程,并制作执法流程示范片,对执法交警进行专题培训。召开新闻通气会,为《条例》的落地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  重拳查纠、大力整治──“五一”小长假期间,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启动最高等级勤务,全员在岗在位。充分运用高点监控、人脸识别、无人机等技术手段,对9大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立体化联动纠违,截至目前,已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9万余起。同时,为全市交通勤务辅警配发200辆统一制式电动自行车,进一步提升警务机动能力;率先在津蓟高速公路使用“超员探测电子警察”系统,制定对运输工程渣土车远程视频监管措施,有效消除路面安全隐患;对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送客通道实施限时8分钟停留的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,为来往旅客提供极大便利;启动交通违法“随手拍”系统,通过“天津交警”微信平台、“天津公安”APP等多种渠道实现线上交通违法有奖举报,截至目前,线上平台实名注册市民已达5.3万余人,接到举报交通违法信息3.2万条。

  多方联动、营造氛围──积极主动协调中央电视台驻津记者站等中央媒体,对天津交警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,《新闻联播》在5月2日播出的“天津市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,不文明将被罚”中,编发了天津交警路面治理情况,中央电视台《新闻直播间》栏目专题播发了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相关报道,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天津日报、津云等媒体也同步进行了报道。协调全市3万余处楼宇大屏幕、电梯电视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,发送宣传提示短信30余万条,努力营造全民共建文明城市、共治交通违法、共享交通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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